为维护供货商的合法权益,目前经业务主管单位福州市工商局审查同意,福州市民政局批准,我市已成立福州市供货商协会,其主要职能是:
一、建立培训机制。组织会员学习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提高供货商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意识。加强供货商企业管理和营销等专业性能培训,提高他们整体的素质。
二、建立行业规则。团结、引导供货商自律,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,提高供货商抗市场风险意识。协调供货商与超市之间、会员之间的争议事宜,促使双方建立公平、公正、合理的正常买卖关系和合作关系。
三、建立信用状况披露体系。不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对不诚信超市和商家进行批评曝光,促使整改,以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。
四、建立预警机制。通过准确有效的方法收集超市和供货商的有关信息,通过内部渠道及时向供货商通报,以降低供货商经营风险,增强防范能力。
五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。帮助供货商就签订的合同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与超市谈判,发挥供货商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,及时向政府反映供货商经营中的困难。
六、积极开展调研工作,及时了解供货商存在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并提出解决办法,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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