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宵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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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月十五,是元宵节,也称“上元灯节”。元宵节,是全国性的传统佳节,但在福州,相对于其他省份或地区,均有过之而无不及。谢肇制的《五杂俎》中说:“天下上元灯节之盛,无逾闽中;于十一夜已有燃灯者,至十三夜,家家灯火照耀,如同白日;市上则每家门首悬灯两架,十家则一彩耀,如同白日;市上则每家门首悬灯两架,十家则一彩棚。其灯,上至彩珠,下至纸画,鱼龙果树,无所不有。游人仕女,车马喧闹,深夜得散。大约至廿二夜始息。盖天下有五夜,闽中有十夜也。”
灯,是元宵节的主题,它寓意团圆、红火、美满。福州的灯艺,据历史载始于汉代,到了宋代,就被列为京都灯节的上品,可谓历史悠久、技艺精湛。灯艺融民间剪纸、竹编、造型、装饰、色彩等艺术为一体,充分体现了劳动人民的聪明、智慧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。 福州历代“花灯节”大同小异,灯节期间,城内主要街道、官府衙门、商家店面和诸大佛寺均张灯结彩。灯市则集中于城内的南后街和南台的中亭街。到时,已婚的妇女,娘家要按例为其送灯。市郊农村的龙灯、狮马、高跷等都要进城献艺。南门兜、东街口鼓楼前等地,都成为舞龙打狮的表演场地。